NO!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,但不是证明购销关系的唯一凭证,没有发票消费者也可以申请售后维修。
接到投诉后,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查看了冰箱附带的相关资料。
黄先生购买的冰箱生产日期为2018年5月,保修期为1年,有保修凭证,在超市也能查询到购物记录。作为一个售后的凭证,不仅仅是发票,像三包凭证和收据,都可以证明购销关系,商家不能仅凭发票作为售后维修保障的依据。
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:
第三十四条: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
(一)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
(二)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
(三)向有关地方工商部门申诉;
(四)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
(五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二十三条:履行“三包”义务
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,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。
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与超市方积极沟通,超市方愿意出具产品销售证明。之后,超市方与售后维修、厂家400服务热线进行联系,最后厂家售后对超市出具销售证明予以认可,同意对黄先生的冰箱进行保修服务,免除了黄先生的后顾之忧。
市场监管部门有话说:
发票丢失后,可以通过三包凭证、供货单、收据等来证明所购物品确实是商家所售,并提出合理的维权要求。但是,在维权举证中,发票是最有力最权威的证据,没有发票,消费者维权过程比较繁琐,甚至可能维权失败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